国家医保局:严肃查处定点药店“阴阳价”问题
近期,发现部分地区指定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药店”)对非医疗患者采取“阴阳定价”(定价歧视)行为,即同种药品给医保患者的价格高于患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监测处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密切关注定点药店药品“阴阳价”线索,认真排查处理“阴阳价”问题,做好常态化监测治理——加强定点药店药品价格管理, 将“阴阳价”纳入定点药店作为重点监测项目,安排辖区内定点药店开展监督检查对药物“阴阳价”的自我审视和自我修正。重点针对不同地区定点药店药价排名靠前或价格差异较大的药品,梳理医保数据,对近期群体性信访、舆情报告进行系统梳理,挖掘“阴”区问题线索。各地均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运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向医保部门举报相关问题线索。各地医保部门要对发现药品价格数据异常、举报“阴阳价”线索的定点药店安排现场集中检查。重点排查定点药店是否因结算方式多样而对参保和不确定人群实行价格,或仅通过附加保险回扣、服务协议、挂钩主要负责人等变相降价向不明人士销售药品、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约谈等考虑,暂停医保变现,阻止缴费或追缴付费药保基金,暂停或取消医保保险服务协议,并移交部门的,将严肃处理。经数据排查、现场核查、群发举报发现“阴阳价”涉及药品数量大、情节严重的定点药店,将纳入未婚检查范围。
